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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审计局党组关于胡蓉晖等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07 11:06信息来源:中共宁波市审计局党组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各区(县、市)审计局,市局各处(室、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胡蓉晖同志任宁波市审计局农业农村和资源环境审计处一级调研员。任职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之日起计算。

刘海丽同志任宁波市审计局财政审计处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宁波市审计局财政审计处三级主任科员职级。任(免)职时间自2025年1月22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审计局党组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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