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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0 14:07信息来源:宁波市审计局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经中共宁波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由宁波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6月12日至8月9日,对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水务集团)是一家以水资源管理、自来水及工业用水生产供应和销售服务、污水处理及相关水务基础设施投资再生水利用及相关水务与环境项目投资开发等多种经营为一体的大型国有企业,注册资本22.72亿元。

根据市水务集团提供的相关资料,2021年至2023年,市水务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共承担工程项目1435个,其中纳入市水务集团重大项目管理的项目共21个;2021年至2023年,市水务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自建项目共到位资金672714万元,实际已支付659439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市水务环境集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坚定“2241”总体发展思路,聚焦“五大高地”建设,以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成果进一步擦亮治水兴水“金名片”。“十四五”以来,在有效投资攻坚、水务要素保障、民生服务优化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市水务集团在建设项目决策情况、建设资金管理、工程招投标及采购、合同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工程投资控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规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项目决策与执行管理方面

宁波市水库群东西线联通工程爆破安全监理招标控制价调整决策不当,涉及合同金额约134万元。有7个市级重点水利项目推进不力,进度滞后,影响项目及时投用发挥作用。

(二)建设资金管理方面

有104个项目工程款应收未收,涉及金额约5580万元。有195个已完工项目长期未结算工程款,涉及金额约18798万元。有36个项目存在工程进度款支付不规范,涉及金额约2341万元。市水务集团下属单位委托建分公司代建费用多计取983.29万元。

(三)项目招标投标及采购方面

抽查发现有2个项目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应作未作无效处理。

(四)合同管理方面

有5个项目存在施工单位主要人员考勤资料不实。有5个项目对参建单位主要人员变更管理审核不严。有8个项目对参建单位主要人员考勤不到位。勘察设计存在重复委托。

(五)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有3个项目检(监)测工作委托不合规。有3个项目监理履职不到位。实行集中采购的物资设备标后管理不规范。市自来水工程公司对物料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约1893万元。

(六)投资控制方面

有5个项目招标控制价存在编制错误,涉及金额1910万元。有4个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不严格,超对应概算约1626万元。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管理不当,因总价包干导致总承包单位获利约365万元。个别材料价格结算与实际不符,导致多计约256万元。

三、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相关单位经认真研究并做了全面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立行立改类的问题整改事项

1.关于“宁波市水库群东西线联通工程爆破安全监理招标控制价调整决策不当,涉及合同金额约134万元”的问题。市水务集团以签订补充协议方式,核减合同金额134.5万元;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教育和追责;完善招标控制价审核管理。

2.关于“有36个项目存在工程进度款支付不规范,涉及金额约2341万元”的问题。涉及的30个项目超付的工程款已全部退回。

3.关于“市水务集团下属单位委托建分公司代建费用多计取983.29万元”的问题。涉及的5个项目已重新签订补充协议,按规定调整委托建设管理费用;严格落实建设管理费计取相关规定。

4.关于“有5个项目存在施工单位主要人员考勤资料不实”和“有5个项目对参建单位主要人员变更管理审核不严”的问题。

市水务集团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处违约金。

5.关于“勘察设计存在重复委托”的问题。市水务集团对相关单位在合同结算中核减涉铁段勘探相关的费用。

(二)分阶段整改类的问题整改事项

1.关于“有7个市级重点水利项目推进不力,进度滞后,影响项目及时投用发挥作用”的问题。

(1)加强对集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有效对接各业主单位强化前期谋划深度,同时出台相关制度,目前已完成整改。

(2)攻坚克难,各项目持续采取优化施工方案、增加人员台班投入、延长作业时间等措施优化工期,加大在建项目的推进力度,争取在合同工期内圆满完工,避免因工期延误造成不良影响。(预计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2.关于“有36个项目存在工程进度款支付不规范,涉及金额约2341万元”的问题。

(1)5个项目通过进度款扣回、对相关单位批评教育等方式,同时市水务集团出台建筑渣土消纳相关制度,目前已完成整改。

(2)1个项目已处于结算阶段,力争在2025年第一季度完成结算,并在结算款中扣回多支付金额。(预计完成时间:2025年6月)

3.关于“抽查发现有2个项目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应作未作无效处理”的问题。

(1)原水公司采购纳入集团集中采购,进一步加强招标文件审核,特别是严格审查招标文件中废标或容易产生错误及歧义的条款,对于品种繁多、价格稳定的物资采购项目,原则上实施下浮率报价方式,避免此类问题发生,目前已完成整改。

(2)举一反三,加强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考评,督促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提高责任意识,加强评标结果复核,确保服务质量。(预计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4.关于“有8个项目对参建单位主要人员考勤不到位”的问题。

(1)已完成对涉及的5个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违约金根据合同约定在结算款中扣除。

(2)完成对剩余3个工程相关单位违约追责。(预计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3)举一反三,各重大项目专班落实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督促参建单位主要人员履约到位。(预计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5.关于“有3个项目检(监)测工作委托不合规”的问题。

(1)为保障监测工作的可靠性,建设管理单位已通过对相关监测数据进行复核加强监督。

(2)后续项目的桩基检测等服务已明确由建设管理单位直接委托。(预计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6.关于“有3个项目监理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1)已完成对涉及2个项目的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2)对涉及另外1个项目的监理单位扣罚履约担保的100%。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能力,提升现场监管力度。(预计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7.关于“实行集中采购的物资设备标后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已印发《关于建立集中采购物资标后留样工作机制的通知》;加强标后管理,进一步提高物资采购质量。

(2)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能力,提升现场监管力度,按合同履行主要材料设备的报验程序。(预计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8.关于“市自来水工程公司对物料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约1893万元”的问题。

(1)根据工程实施实际情况,对ERP工程管理模块操作系统流程进行梳理,提出完善建议。(预计完成时间:2025年6月)

(2)完善ERP系统,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进行工程物资管理,在ERP系统中增加功能,常态下不允许在完工后进行领退料操作,若有特殊情况,须审批同意。(预计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9.关于“有5个项目招标控制价存在编制错误,涉及金额1910万元”的问题。

(1)对3个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与各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在新项目造价咨询合同中对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要求予以约定,明确违约条款。(预计完成时间:2025年6月)

(2)市水务集团对2个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相关文件及制度规定费用。(预计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10.关于“有4个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不严格,超对应概算约1626万元”的问题。

(1)已完成对相关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违约追责,在各大在建项目中进行通报批评。

(2)进一步细化造价咨询合同中超概情况的违约追责条款,加强对造价咨询单位的履约管理;完善招标控制价审核管理。(预计完成时间:2025年6月)

11.关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管理不当,因总价包干导致总承包单位获利约365万元”的问题。

(1)对该项目管理,严格审核把控各项调整优化,合理确定设计变更优化方案,并对工程整体的质量安全投资进行精细化管理。涉及相关费用已在进度款中扣回。

(2)在日后项目中,将根据项目实际进一步优化合同条款,针对包干子项进行更细化的分类约定,谨慎使用包干结算原则。(预计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12.关于“个别材料价格结算与实际不符,导致多计约256万元”的问题。

(1)针对未出施工图的项目,组织召开了工程结算专题会议,对沟槽回填材料的结算方式已予以明确,对未出施工图的项目要求设计单位明确材料为碎石或是石屑,避免后续引起结算争议。目前已完成整改。

(2)针对已结算项目,通知各施工单位限期举证管道沟槽回填的材料,若无法证明是碎石,即按石屑进行结算,目前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的项目已按石屑重新出具审计报告,并督促对方单位尽快退回相应费用。(预计完成时间:2025年6月)

(3)针对已完工未结算项目,核实每个项目回填用料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结算;针对在建项目,提升现场监管力度,强化监理单位对现场的旁站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隐蔽工程及时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竣工资料的真实准确,为今后结算提供有力依据。(预计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三)持续整改类的问题整改事项

1.关于“有104个项目工程款应收未收,涉及金额约5580万元”的问题。

(1)开展集团内老账清理专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方案,建分公司、区域分公司、杭州湾水司按计划对应收未收款长期挂账的单位发催讨函,明确付款时限,做好催讨工作。(预计完成时间:2025年6月)

(2)建分公司开发经营管理软件,在系统中设置节点预警功能,明确责任,督促经办部门经办人及时完成项目资金收回。(预计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3)以考核促提升抓落实,将工程款回收率纳入经营业绩考核,通过系统跟踪预警、专人负责、落实考核等方式,持续收回工程款。(预计完成时间:2027年12月)

2.关于“有195个已完工项目长期未结算工程款,涉及金额约18798万元”的问题。

(1)根据老账清理专项行动方案,建分公司、区域分公司对已完工未结算项目梳理建档,明确结算完成时限。(预计完成时间:2025年6月)

(2)建分公司开发经营管理软件,在系统中设置节点预警功能,明确责任,督促经办部门经办人及时完成项目资金收回。(预计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3)在后续签约施工合同内,明确完工后结算送审时限要求,将施工单位超期未送审行为纳入违约条款;以考核促提升抓落实,将完工结算率纳入经营业绩考核,做好结算工作。(预计完成时间:2027年12月)

宁波市审计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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