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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9-01 17:27 信息来源:宁波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色调调节:

——2025年8月28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宁波市审计局局长  励永惠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市审计局组织对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全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提出的“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重要指示精神,立足经济监督定位,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重大政策项目落地、重点民生保障和共同富裕示范先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规范权力运行、维护财经纪律等方面开展审计监督,为我市不断开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新局面,奋力争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市域样板提供坚实保障。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全市审计机关共组织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274个,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19.89亿元。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479项,采纳审计建议721条。

审计结果表明,一年来,在宁波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全市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较好。

——深化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撑经济回升向好。累计新增政府专项债券469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97.6亿元、增发国债41.7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0.5亿元,有力支撑“5210”扩大有效投资攻坚行动。争取中央“两新”资金29.7亿元并地方配套3.5亿元,有力推动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累计退税、减税降费超650亿元,实现政策直达快享。

——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全市科技支出增长20.8%,高站位推进甬江实验室、“科创甬江2035”计划。支持新型工业化支出86.5亿元,实施科技人才汇聚行动支出79.4亿元,支持数字经济倍增计划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支出3.9亿元,实现财政资源向创新和产业升级倾斜。

——有效增进民生福祉,织密扎牢保障体系。全市支出22.5亿元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推进健康宁波行动,建成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107元。安居工程建设成效显现,争取中央资金9.1亿元,支持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9万套,惠及23.8万人。

——持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市财政局创新建立区(县、市)财政运行监测机制,有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规范建立常态化全口径债务监测体系,推动融资平台转型。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出台了资产处置办法等长效管理机制。

——巩固深化审计整改机制,促进治理效能提升。审计机关突出党建引领,依托审计整改一体化智能管理平台,结合审计整改督查和重大审计问题清单,进一步形成整改合力,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下半篇文章”。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2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17个项目连续3年预算安排基本相同。24个项目连续3年执行率低于70%且2024年仍未减少资金安排。21个预算超1亿元项目未按规定实施预算立项评审。个别预算项目被违规二次分配使用。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收益分类不细化。3家国企未按规定纳入国有资本收益申报范围。11家国企未及时申报收益。7家国企未及时上缴收益。市属国企国有资本收益尚未按类型细化分类分档,不利于财政资源统筹。三是转移支付管理不严格,资金使用不高效。8个转移支付项目未能在30天内分配下达,涉及金额合计5.41亿元,个别分配时间长达153天。1家单位600.36万元经费脱离转移支付管理,直接支付至区(县、市)部门实有资金账户。2个转移支付项目存在执行僵化、补贴方案未统筹等问题,结余合计2192.93万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对1家市级部门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7家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予以关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收入与结余资金管理不严格。1家单位19273.24万元拆迁补偿收入未规范全额上缴财政。4家单位未上缴收入合计1433.56万元。5家单位的6个历年项目沉淀资金5119.33万元。二是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仍较突出。2家单位的4起采购存在投标单位涉嫌串标、关联企业参与比价等问题。1家单位的2个项目违规分包。1家单位存在超合同上限支付、提前支付等问题。三是资产核算与管理不规范。2家单位资产入账不完整,1家单位账实不符、设备闲置。

(三)区(县、市)和提级管理街道(镇乡)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对2个区(县、市)开展财政收支审计,在3个提级管理街道(镇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财政收支有关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非税收入征管不严。2个区(县、市)、3个街道(镇乡)合计2.46亿元非税收入未实现财政集中收缴。2个区(县、市)、1个街道(镇乡)少收、迟收非税合计11036.61万元。二是预算编制不规范。1个区(县、市)未按规定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下属12家单位存在未独立编制预算或切块笼统安排预算问题。1个区(县、市)11个预算项目连续三年未细化安排至具体部门;对6个单位上年执行率低于76%的项目,2024年仍大额增加预算合计2513.07万元。2个区(县、市)下属30家单位资金账户未纳入财政系统管理,涉及资金规模逾10亿元。三是财政资金盘活与统筹管理不到位。1个区(县、市)未开展国库现金管理。2个区(县、市)合计9.91亿元结余资金未由财政收回或规范缴入国库。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文化旅游领域建设发展资金审计情况。对宁波市文化建设发展资金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对1家单位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政策落实、资金分配使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文旅提升改革工作推进偏慢,培育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促进住宿业营业额增长等目标尚未完成。二是文旅发展资金使用效益未达预期。区(县、市)17个文旅项目兑现补贴过晚,涉及金额合计233.64万元。7个文旅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1513.53万元资金当年未使用。三是文旅项目实施不规范。4个文旅项目采购方式不规范。1个古戏台安防工程未批先建。

(二)宁波市殡葬行业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宁波市殡葬事业改革资金管理、殡仪服务运营、公墓审批建设等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惠民殡葬政策落实不到位。向4家殡葬服务单位多发放惠民补助28.92万元。2家殡仪馆违规收费合计1178.67万元。2个区(县、市)的4家墓园违规销售公益性墓穴。二是殡葬业土地资源管理问题突出。1个区(县、市)越权审批8家经营性公墓扩建用地158.53亩;违规审批文保区、水源保护区内8.86亩土地用于公益性公墓扩建。2个区(县、市)对违规新建、扩建墓地监管不严,造成1.71亩土地、16.05亩林地被侵占。三是殡葬改革资金闲置。2个殡葬改革项目闲置资金合计682.27万元,最长逾3年。

(三)减污降碳与塑料垃圾减量项目资金审计情况。对1家市级部门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对宁波市减污降碳资金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开展专项审计,重点关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减污降碳项目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循环利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减污降碳项目运行低效或闲置。2个再生水、污水处理项目、1个洁碳废活性炭再·生项目处理量未达预期。2个区(县、市)的固废资源化、生态项目多年闲置。二是固废、危废监管治理推进不够有效。“十四五”规划重点固废污染治理工程推进较为迟缓。工业固废、危废产生强度未实现逐年降低目标。对机动车维修企业、土壤六价铬超标企业等重点对象监督管控不够有力。三是塑料垃圾回收项目绩效不佳。1个垃圾分选深加工项目未及时完成用地保障。全品类垃圾智能回收箱项目落地率、启用率偏低,可回收物回收量、处置量未达预期。

三、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一)轨道交通工程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对轨道交通集团负责建设的轨道交通工程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建设管理不精细增加额外投资。1个项目变更衔接不及时多计工程费用472万元。1个项目未扣除已先行支付的征地费用8740.98万元。二是工程现场管理、招标履约仍有薄弱环节。1个项目的3个标段回填材料以次充好,涉及总方量1.45万立方米。2个项目部分工程未按批准线路清运渣土增加费用249万元。1个项目临时场地工程先施工后招标,涉及合同价1366.84万元。2个项目设备未达到合同约定配置标准,涉及差价67万元。

(二)宁波市教育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宁波市教育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的政策措施落实、要素均衡保障、建设项目管理、资金规范使用等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教育设施规划与需求脱节导致资源闲置。4个区(县、市)、开发区因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对出生率预测不准确,50所学校建成后未投入使用。全市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在办学校平均空置率达到16%。二是学校建设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5所学校建设项目管理费列支、计取不合规。3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未立项或未取得初设批复。14所学校建设项目未及时竣工决(结)算。6个已撤并或停办校区闲置。9所学校配建停车位未规范移交。三是中小学校护眼灯改造进度滞后,验收把关不严。1个区(县、市)未按规定全面开展中小学校护眼灯改造。2个区(县、市)存在护眼灯检测不达标或未开展眩光值检测问题。

(三)宁波市本级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部分国企2021年至2023年负责建设管理的投资项目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投资项目存在决策不当和推进不力问题。1个项目对合作方选择风险管控与监督管理不到位,多计代建费、利息支出合计1275万元。3个重大投资项目进度滞后,个别工程完成招标后逾1年仍未取得施工许可。二是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理不到位。1个工程未在总承包招标阶段明确设计标准,导致实际设计标准降低。1个项目未按规定对投标人提出相应业绩要求,增加履约风险。三是工程管理和招标管理不到位。18个项目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问题,涉及金额3044万元。7个项目施工单位违规分包,涉及金额1.95亿元。6个项目监理现场把关不严。12个项目招标管理不到位。

(四)宁波前湾新区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宁波前湾新区34个重大公共投资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投资项目控制管理存在薄弱环节。5个项目概算未发挥约束作用。1个项目“搭车”列支下属公司办公室装修费用300万元。7个项目增加建筑垃圾外运、停工损失等额外投资合计850.63万元。12个投资项目合同、竣工结算等环节审核把关不严,多计投资合计1144.14万元。二是项目进度与质量管理不够有效。12个自营项目工期平均延误226天。8个项目存在偷工减料情况,涉及金额合计983.52万元。4个项目材料进场报验数量不足或无报验资料,涉及金额合计4957.54万元。6个项目施工方擅自降低材料档次。三是投资项目绩效未实现。如集中租赁公寓项目快充电桩建设不足,影响整体盈利能力。海智社区项目智能化设备闲置,涉及金额72万元。

(五)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专项审计情况。对水务环境集团2021年至2023年底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投资控制管理存在不足。5个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错误,涉及金额1910.21万元。4个项目部分事项招标控制价超对应概算合计1625.8万元。二是项目进度与工程款支付管理不严。7个市级重点水利项目进度滞后,影响作用发挥。6个重大项目存在未经核实即支付土方运输费、超额支付施工进度款等问题,涉及金额合计866.68万元。30个房产配套项目超结算价支付工程款合计1474.89万元。三是合同履约管理不到位。5个项目存在施工人员考勤时间重叠等不真实情况。5个项目存在参建单位主要施工人员变更依据与事实不符、擅自变更等问题。1个项目部分勘察设计内容重复委托,涉及金额89.29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在对2家国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对宁波市“三江汇海”混改重点支持计划实施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中,重点关注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融资担保与采购业务管理不规范。1家企业超期担保12.21亿元,最长担保期限达8年。2家企业的27个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存在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等涉嫌串标情况,涉及金额合计11364.88万元。二是国企经营目标达成有差距。2家企业推进“十四五”规划业绩目标较为滞后,部分数字化改革、资产重组等工作任务推进缓慢。三是资金资产存在闲置与损失风险。2家企业的18套商品房空置、4处资产闲置。2家企业未及时收回借款、钢材处置款等资金合计2883.28万元。2家企业少收银行协定存款利息61.85万元。四是涉农融资担保存在风险。1家涉农融资担保企业内控流程不够规范,累计核销代偿损失1323.31万元,仅追回170.05万元;违规为关联企业连环担保,形成483.52万元代偿损失;对担保对象财务造假未能识别,形成300万元代偿风险;违规发放贷款240万元未收回。风险管控中还存在未限制关联客户担保额度、公司未纳入政府性担保机构名单等问题。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对甬兴证券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创收能力不足。连续两年营收未达考核目标,影响业务发展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未在当期确认债券承销收入合计1030.5万元。三是基金销售业务存在风险。部分业务存在片面强调销售额及短期激励等问题。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在1家市级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提级管理街道(镇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关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大气环境治理进度滞后。至2023年尚未完成800家VOCs治理低效设施的升级改造目标;全市智慧用电监控安装率仅34.95%,也未实现50%覆盖率目标。碳普惠体系制度建设和数字化平台建设进度滞后。二是水环境治理成果未有效巩固。2023年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达标率均不同程度下降,3个断面未达标。2023年三江一级支流仍有7个劣Ⅴ类点位,尚未实现2022年底清零目标。4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整治效果退化,评估得分低于前期验收水平。三是土地资源保护不到位。1个街道(镇乡)52.51亩土地被个人无偿使用。1个街道(镇乡)新增“非农化、非粮化”土地14.88亩,全部为永久基本农田。

五、审计移送违法违纪线索情况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市审计局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4件,其中移送纪委监委9件、司法机关2件、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3件;共办结历年移送案件21件,处理处罚39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8人、党纪政务处分13人、诫勉谈话及批评教育等18人。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资源配置效能。压实财政管理责任,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预算主体职责。完善预算编制体系,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完整性和精细化水平。有效提高财政一体化系统效能,规范预算调整与执行,严控超预算超范围支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和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民生领域监管,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有效提高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效能和生态治理项目绩效,强化固废危废全过程监管并压实主体责任,同时加快塑料垃圾回收项目关键环节落地以提升绩效。全面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惠民政策精准落地和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三)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屏障。压实重大公共投资项目主体责任,完善项目决策、建设和运营全流程管理机制。有效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精准度和绩效管理水平,防范建设延期与投资低效。进一步明确经济风险防控边界,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四)进一步健全国资监管机制,促进资产保值增值。明确国资监管机构与运营主体权责,完善重大决策、投资风控和融资业务管理制度。有效提高国企经营目标达成度和资产使用效益,盘活闲置资产资金。全面推进金融企业内控合规建设,规范收入确认与业务操作。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提升土地、水源等资源规范管理和经营水平。

本报告反映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下一步,将进一步督促整改,并按要求于年底前专题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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