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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慈溪市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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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宁波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8月30日至11月1日,对慈溪市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23年度,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224.32亿元、支出222.87亿元,年末结余1.45亿元;政府性基金可用资金116.37亿元、支出116.22亿元,年末结余147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万元、支出1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8.76亿元、支出31.95亿元,年末结余6.81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慈溪市政府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收支结构,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审计也发现,慈溪市政府在预决算管理、财政收支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管理方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合规,2023年对2家盈利企业免缴缓缴经营收益4513.59万元,2024年已修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但收益上缴比例不合规;其他社保资金2023年决算收支未按规定报送;1家下属事业单位一直未按规定独立编制预算;预算编制不够规范,1家财政全额保障预算单位未编制公用经费预算,年初预算到位率不高,10个单位以内设部门综合经费名义编报项目支出;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规范,目标设置流于形式、设置不相关或不明确、难量化的指标。 (二)财政收支管理方面。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且个别项目未按规定开具票据;污水处理费未及时上缴,按季度缴纳代征的污水处理费,且有跨年度延缴情况;未及时缴纳26931万元市域铁路建设项目资金;少提取528.6万元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违规扩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支出范围;预算项目未按用途规范使用。 (三)资金资产管理方面。实有资金账户信息化管理不全面,17个镇(街道)58个2023年以来发生资金收付的实有资金账户、5个部门6个实有资金账户的账户收支信息未纳入智慧财政系统监管;镇(街道)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进不力,违规将预算资金拨付至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未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结余资金收回账务处理不规范;补助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 (四)重大财政政策贯彻落实及涉企补助管理方面。违规与税收挂钩进行奖补;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收入;以前年度奖补资金未兑现。 (五)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管理方面。编报主体不全,54个银行账户资金未纳入编报范围,17个镇(街道)和3个园区的43个银行账户未纳入编报范围,1个镇银行账户中基建资金未纳入编报范围;财务报告编制不够规范,未将1家事业单位纳入编报范围,漏记2个非税收入专户银行存款年初数,1家事业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复列报;部分内部经济业务未抵销。 (六)国企经营管理方面。国有企业新型融资业务存在风险,融资租赁、银行贴现融资等方面不够规范;部分国有资产长期闲置。 三、审计整改要求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宁波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完善财政支出政策、增强国有企业运营管理能力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慈溪市高度重视、积极整改。除部分需要分阶段、持续整改到位的问题以外,其他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针对预决算管理方面,2025年编制预算时已控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1家下属事业单位已独立编制预算,并上缴单位结余资金820.20万元;并根据项目性质和使用方向,设置合理的绩效目标。针对财政收支管理方面,非税收入1803.54万元已缴库,1家下属事业单位52.61万元收入已缴库;已缴纳26931万元市域铁路建设项目资金;已补提528.6万元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偿债准备金账户已收回出借的5143.5万元,并完成暂付款清理,注销账户。针对资金资产管理方面,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已纳入一体化系统;已开展国库现金管理;补助结余资金2049.84万元已缴库。针对重大财政政策贯彻落实及涉企补助管理方面,已停止执行相关的扶持政策、奖补协议;以前年度未兑现奖补资金204.20万元已全额上缴。 宁波市审计局 2025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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