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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的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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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宁波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5月12日至9月20日,对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开投集团)2022年至2024年期间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市开投集团成立于1992年11月,系宁波市人民政府直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注册资本金55.6亿元。项目建设主要由集团下属两家子公司宁波开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开投置业公司)和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集团公司)负责。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上述两家子公司共实施建设项目29个,项目总投资353.72亿元,资金来源均为自筹。目前,在建项目16个,已竣工项目13个。本次审计抽查了16个项目,包括重大公共投资建设项目8个、房地产项目4个及能源建设项目4个,投资额为338.88亿元。 本次审计发现,市开投集团对下属单位实施项目建设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项目在投资决策、招投标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项目造价统筹管理存在不足,个别材料招标控制价审核不严。 2.项目建设管理存在问题。(1)部分材料报验和检测等环节与事实不符。(2)甬江实验室研究院集聚区项目设计单位擅自变更材料,造成投资增加。(3)甬江实验室启动区项目智能化工程清单编制单位擅自降低设计要求。(4)部分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审核确认不及时、把关不严。 3.工程预(结)算管理存在问题。(1)部分项目施工图预算材料价格偏高。(2)个别项目施工图预算依据不充分。(3)个别预算多计造价30.09万元。(4)宁波新芝宾馆西侧地块项目存在结算依据不实,涉及造价108万元。 (二)房地产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对个别项目建设开发条件预判不足,造成原施工图作废。 2.项目中有3个工程招标控制价存在泄露,中标报价与其存在异常一致。 3.个别项目入户门采购及相关服务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评标,且实际施工与招标要求不符。 4.个别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桩基工程分包给无相应资质单位。 5.个别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 (三)能源建设项目管理方面 1.个别项目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不善。 2.个别项目能效测试结果与设计要求不符。 3.两个项目参建单位存在人员随意更换、不到位等情况,且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处罚,涉及金额22.1万元。 4.个别项目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项目造价统筹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宁波开投置业公司修订完善《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办法》。 2.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 (1)两个项目已对现场实际使用的材料重新取样送检,并取得合格检测报告。对于相关责任人员,宁波开投置业公司已将问题上报集团监察专员办进行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处理。(2)修订《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审查管理办法》,并做好台账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设计单位的监管力度。对设计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扣罚计3.69万元。(3)修订完善《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办法》。组织对各项目参与清单编制、审核工作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相关人员开展专项约谈。就桥架厚度调整事项,设计单位已经确认同意。(4)宁波开投置业公司已完善修订《工程管理手册》,下一步公司将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问题金额在项目结算时已核减。 3.工程预(结)算管理问题。 (1)宁波开投置业公司修订完善《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办法》,差价13.98万元已在项目工程结算中扣除。(2)已组织专项核查,多计造价11.12万元已在进度款中扣回,并在后续工程结算中扣除。(3)对多计造价30.09万元已在进度款中扣减,并在后续工程结算中扣除。(4)已新增《建筑渣土处理工作流程》;针对渣土、泥浆运距问题,工程结算中已核减相应费用108万元。 (二)房地产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个别项目建设开发条件预判不足的问题,强化投资前期分析与科学决策机制;健全合作开发项目监管体系;已制定出台《宁波开投置业有限公司参股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2.招标控制价存在泄露的问题。完善制度约束,强化教育与警示。约谈相关负责人,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落实防控机制,在新项目招投标阶段增加《招标控制价防泄露承诺书》。 3.个别项目入户门采购的问题。产生的差价在工程结算时扣除。对其他项目入户门进行核查,对不满足招标文件产生的差价予以扣减。 4.桩基工程分包的问题。已对总承包单位进行约谈,并罚款64.64万元。在后续总承包合同中增加对违法分包处置的针对性条款。 5.个别项目工程结算审核不严的问题。完善制度流程,修订《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办法》,新增《建筑渣土处理工作流程》。提升管理能力,压实各方责任。针对相关款项问题,已发出告知函,并约谈项目负责人。下一阶段将完成四个标段土方问题的协商和资料复核工作,就涉及问题金额达成一致意见。 (三)能源建设项目管理方面 1个别项目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不善问题。(1)全面核实补全资料。(2)严肃追责压实责任。宁波市监委驻宁波开投集团监察专员办公室已对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启动立案调查,对生产管理部副经理和生产管理部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开展延伸调查。(3)健全长效规范管理。 2.个别项目能效测试结果与设计要求不符的问题。已对锅炉额定蒸发量开展重新检测,各项核心指标满足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 3.两个项目参建单位人员管理的问题。已正式出具违规处罚告知函,在支付工程款时同步扣除罚款。 4.个别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项目已于2025年10月底完成结算审计初稿。今后将进一步强化项目结决算全流程管理。 宁波市审计局 2026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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